(深圳又有公租房可以認租啦!205套房源!三人可選兩房)
這個月關于公租房認租的消息
可真不少
繼市級公租房、福田、南山、寶安、
龍華、鹽田、光明、大鵬區(qū)級公租房
房源出來之后
坪山區(qū)級公租房房源又要開始認租啦
這次認租的是深城投·中心公館205套房源
基準租金標準暫為18.1元/平方米·月
在公租房輪候的坪山人趕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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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投·中心公館項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區(qū)坪山街道六和社區(qū),蘭竹西路與規(guī)劃長安二街交匯處東南側,預計2020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該項目共有公共住房205套,其中兩房41套(建筑面積約63㎡),三房164套(建筑面積約86㎡)。
上述房源單套建筑面積以地籍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報告為準,房源裝修情況以現場交樓標準為準。
圖源:攝圖網(ID:)
重要提示:
1.深城投·中心公館項目北面、東面臨近學校,南面正坑村目前正在拆遷,金豐路市政道路正在施工,可能產生但不限于噪音、煙塵、震動等影響;
2.項目附近暫無地鐵直達,可通過公交接駁到達高鐵站、地鐵站;
3.公共住房項目配置2層商業(yè),目前暫未開業(yè),有關商業(yè)招租及開業(yè)時間以產權單位安排為準;
4.項目配置有社康服務中心,但尚未進駐,具體進駐時間以坪山區(qū)有關部門規(guī)劃方案為準;
5.項目配建有一所6班幼兒園,所在片區(qū)有一所公辦學校,目前該所學校學位已處于高度緊張狀態(tài),無法保障學區(qū)內保障房類居民子女就讀,具體以坪山區(qū)教育局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請各認租人充分知曉項目情況,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需求謹慎選擇。
(一)租金標準
本項目基準租金標準暫為18.1元/平方米·月(最終以市政府的批復為準);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確定。
圖源:攝圖網(ID:)
坪山區(qū)人才安居公共租賃住房實施差異化基準租金標準,即按照全市無房家庭和坪山無房家庭標準執(zhí)行。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廉租保障對象,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辦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廉租保障對象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停止領取租金補貼的通知》等相關規(guī)定繳納租金。
(二)物業(yè)管理費標準
物業(yè)管理費暫為3.9元/平方米·月(最終以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復為準)。
(一)配租對象
本次配租對象為以下三種:
1.坪山區(qū)人才住房在庫輪候人(含2017年人才住房積分政策實行前存量的坪山區(qū)人才安居公共租賃住房在庫輪候人);
2.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戶籍在冊輪候人(即2019年11月21日18:00前屬于坪山區(qū)戶籍,且同時在深圳市公租房輪候庫中登記為坪山區(qū)戶籍的公租房在冊輪候人),坪山戶籍在冊輪候人名單可登錄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
)查看;
3.坪山區(qū)人才住房在庫輪候企(事)業(yè)單位和招商引資重點企(事)業(yè)單位。
圖源:攝圖網(ID:)
(二)房源分配占比
1.在庫(冊)輪候人(包括坪山區(qū)人才住房在庫輪候人、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戶籍在冊輪候人,以下同)房源分配數量為123套,占項目房源總數60%,房源選完即止。
2.在庫輪候企(事)業(yè)單位(含招商引資重點企(事)業(yè)單位)房源分配數量為82套,占項目房源總數40%,房源選完即止。
各分配對象房源分配情況如下表:
在庫(冊)輪候人可選房源部分、在庫輪候企(事)業(yè)單位可選房源部分,在屆時安排的首場選房簽約活動現場通過抽簽搖號方式確定。
(一)配租房源戶型標準
1.坪山區(qū)人才住房在庫輪候人配租戶型標準以其申請戶型為依據,結合本項目情況,申請兩房戶型的可選兩房戶型房源,申請三房戶型的可選本項目所有戶型房源。
2.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戶籍在冊輪候人配租戶型標準以其有效家庭人口數為依據,結合本項目情況,三人家庭可選兩房戶型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選本項目所有戶型房源。
圖源:攝影圖(ID:)
3.坪山區(qū)人才住房在庫輪候企(事)業(yè)單位配租戶型標準根據坪山區(qū)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配租對象自愿認租低于其申請時對應戶型房源且承租到本次房源的,視為其已按標準享受住房保障。
(二)選房排位規(guī)則
1.在庫(冊)輪候人
第一序位: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戶籍在冊輪候人,即根據我市公租房輪候冊排位,進入入圍、候補入圍名單的在庫輪候人。
第二序位:坪山區(qū)人才住房在庫輪候人,即根據積分配租規(guī)則排位,進入入圍、候補入圍名單的在庫輪候人(其中2017年人才住房積分政策實行前存量的坪山區(qū)人才安居公租房在庫輪候人按照受理時間先后順序排位,并在第二序位中優(yōu)先)。
上述各序位擬配租對象中,在庫(冊)輪候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屬于以下特殊群體的,其在該序位中享有優(yōu)先選房權利:①坪山戶籍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②持有本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發(fā)的有效殘疾證的殘疾人;③市、區(qū)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的退役軍人、撫恤定補優(yōu)撫對象;④市、區(qū)計劃生育部門認定的計劃生育困難家庭。
圖源:攝圖網(ID:)
2.在庫輪候企(事)業(yè)單位
各類別企(事)業(yè)單位選房次序通過現場抽簽方式確定;同一類別企(事)業(yè)單位選房排位按積分配租規(guī)則等相關規(guī)定確定。
(一)現場看房
現場看房時間為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周六、日可正??捶?。
有意向認租本項目的申請家庭、單位請?zhí)崆芭c項目物業(yè)管理處預約看房時間(每天限量接待),憑本人身份證和受理回執(zhí)前往項目現場看房。
圖源:攝影圖(ID:)
溫馨提示:
1.小區(qū)停車場尚未正式投入使用,建議公交出行。
2.考慮到看房現場接待能力有限,請每個看房家庭、單位最多安排兩人現場看房,不建議老人及兒童前往。
3.因項目其它樓棟均在建設施工中,為確保安全看房期間請聽從物業(yè)管理工作人員安排,并按指引路線行進。
(二)提交認租申請
1.認租時間、地點
認租時間: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認租地點:坪山區(qū)行政服務大廳一樓37、38號窗口
圖源:攝圖網(ID:)
2.認租方式
有認租意向的在庫(冊)輪候人填寫《個人(家庭)認租申請表》(附件1,原件1份),并提供受理回執(zhí)復印件,坪山區(qū)人才住房在庫輪候人還需提供主申請人歷年社保繳費明細(社保積分核算時間截至2019年11月30日)。
有認租意向的在庫輪候企(事)業(yè)單位填寫《企(事)業(yè)單位認租申請表》(原件1份)和《職工個人基本信息匯總表》(原件1份,同時提供電子版表格),需加蓋單位公章。
請在上述規(guī)定的認租時間內將相關紙質材料提交至坪山區(qū)行政服務大廳一樓37、38號窗口,未在上述時限內提交認租申請的,視為放棄認租本次房源。
已簽訂安居型商品房項目認購協(xié)議書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認租申請。
圖源:攝圖網(ID:)
3.信息變更
坪山區(qū)人才住房在庫輪候認租個人(家庭)的學歷、住房、人口、戶籍、婚姻狀況、殘疾及撫恤定補優(yōu)撫等相關信息發(fā)生變化的,須于認租截止日前在工作日內持變更事項的證明材料到坪山區(qū)行政服務大廳一樓37、38號窗口申請變更(注:本通告發(fā)布之后新增公婆、岳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公婆、岳父母不作為本次房源有效配租人口數)。
圖源:攝圖網(ID:)
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戶籍在冊輪候認租個人(家庭)取得坪山戶籍的時點應為2019年11月21日18:00前,其他輪候信息發(fā)生變化的(如家庭住房、人口、婚姻狀況、殘疾及撫恤定補優(yōu)撫等),須于認租截止日前進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
),在線提交信息變更申請或在工作日內持變更事項的證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申請變更(咨詢電話:0755-)。
本次認租家庭認租資格的核查時點為2020年1月10日18:00。
(三)認租名單資格核查及公示
認租結束后,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認租個人(家庭)和認租單位進行資格核查,核查結果將在坪山政府在線網站公示。
圖源:攝圖網(ID:)
(四)公布認租名單和選房排位
核查結果公示結束后,符合條件的認租家庭按照各自可分配房源數量1:2的比例確定入圍和候補入圍名單。各認租家庭選房排位如下表:
上述入圍名單、候補入圍名單、遞補名單以及選房排序,將在選房通告發(fā)布時予以公布。
單位認租需求及積分排序情況,將結合坪山區(qū)企(事)業(yè)單位申請人才住房積分配租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配租單位名單和擬分配房源數量,并在選房通告發(fā)布時予以公布。
(五)選房和簽約
對合格的認租家庭、認租單位,安排選房和簽訂租賃合同,具體安排將在選房通告發(fā)布時予以公布。
(一)已認租其它公租房項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條件的在冊輪候人,可同時認租本次推出的公共住房。但一個家庭只能選定并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二)認租人排序到位,項目中有對應戶型但未選房的,或者雖選定住房但未按時簽訂租賃合同的,均視為放棄本次選房。上述行為達到三次的,退出輪候庫(冊),原輪候庫(冊)排序作廢。仍需申請公租房的,應當按照坪山區(qū)人才住房積分配租規(guī)則或深圳市公租房日常輪候規(guī)則再次提出輪候申請。
圖源:攝圖網(ID:)
(三)因在庫(冊)輪候人眾多,房源按照輪候排序選完即止,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發(fā)送的通知短信只作為輔助提醒,可能會因手機號碼未及時更新、手機信號、短信屏蔽等因素導致未接收或延遲等現象,請各配租對象密切關注在坪山政府在線網站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及時辦理認租、選房、簽約等事項。凡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均視為自行放棄本次認租。
(四)本次認租受理截止后至簽訂租賃合同前,認租申請人家庭人口數、住房、婚姻、戶籍等情況發(fā)生變化的,仍應當如實申報;如不再符合申請條件的,將取消配租資格。
圖源:攝圖網(id)
(五)申請人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fā)現,將依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六)各認租個人(家庭)在簽訂租賃合同后,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將作出庫(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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