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逗流浪貓,上海交通大學博士生被全校通報批評并取消評優(yōu)資格)
5月26日,一則“上海交大博士生逗流浪貓被通報”的消息就跟長了翅膀一樣,傳遍全網。
這個通報一經發(fā)出,就引起了人們的熱議。
事情的起因是,5月22日下午,博士研究生孟某在徐匯校區(qū)內沒有佩戴手套,并且用小草逗流浪貓。
校方認為這個學生的行為違反了學校疫情防控的原則,是對自己、同學、學校不負責任的做法,因此做出這些處罰:
1,全校通報批評;
2,取消個人年度評獎評優(yōu)資格;
3,提交書面檢查;
4,自行承擔隔離產生的一切費用。
學校說,近期校園內已經發(fā)生了很多起學生被貓狗抓傷的事情。
這次之所以這么處罰,是因為4月4日,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fā)布的公告中,有一條嚴禁個人投喂、逗玩流浪貓狗等動物的行為。
4月20日,同樣發(fā)布了不要靠近貓的公告。
這個處罰公告發(fā)出后,很多人質疑學校是不是矯枉過正。
理解學校的做法,之前已經發(fā)了兩次公告,但是我也覺得矯枉過正了,這種處罰會不會因此就影響了博士生以后的生活和工作,甚至是認知和心理,小懲大誡不是更好嗎?
而且這個事情原本可以不用發(fā)生的。
1,既然學校里有這么多流浪貓和流浪狗,為什么不找專業(yè)人士早早把流浪貓和流浪狗捉走呢?
2,人本來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親近大自然親近動物有風險,但是這個事件跟評獎評優(yōu)掛鉤就離譜。
3,學校既然知道有風險,是否劃定了安全區(qū)域,是學校自己管理不嚴,還是學生無視校規(guī)?
這個事情本身和疫情沒有太大的關聯,平時也應該注意。
學校為了孩子的安全考慮值得肯定,一旦被流浪貓狗抓傷后果挺嚴重的,但是處罰要適當,教書育人以人為本,不要扼殺了學生骨子里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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