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進落戶)
某單位李先生前來人才中心受理點咨詢人才引進相關政策。李先生是江蘇人,他的戶口所在地在不久前進行了戶籍制度改革,農(nóng)業(yè)戶口和非農(nóng)業(yè)戶口全部統(tǒng)稱為家庭戶,無法開具非農(nóng)證明,李先生想詢問一下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另外,配偶目前屬于無業(yè)狀態(tài),暫不隨李先生調滬,配偶需要另外提供哪些材料?
受理點窗口老師向李先生詢問了解情況后得知:在統(tǒng)一為“家庭戶”之前,李先生及其配偶、子女都是“非農(nóng)戶口”,戶籍制度改革之前的戶口本上都顯示為“非農(nóng)戶口”,這樣李先生只需在單位人事遞交材料時提供本人的承諾書確認為“非農(nóng)戶口”即可。而配偶暫不調滬,除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外,還需要提供《配偶暫不隨調申請表》,以及由主調人和配偶雙方共同簽署的暫不隨調書面承諾,寫明暫不隨調原因。
1、人才引進人員提供的遷出地戶口本首頁顯示“家庭戶”,無需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為其出具相關“非農(nóng)戶口”證明,只需本人與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為“非農(nóng)戶口”后,在單位人事遞交材料時提供本人的承諾書確認即可。家庭戶口在人才引進審批通過后是否能遷入上海,需與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確認。
2、人才引進配偶暫不隨調的,申請人申報材料除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材料等,還需要提供《配偶暫不隨調申請表》、配偶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由主調人和配偶雙方共同簽署的暫不隨調書面承諾,寫明暫不隨調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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