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入戶將與計生證明脫鉤)
■深圳特區(qū)報記者李舒瑜
我市的新生兒上戶口,計劃生育證明將不再成為前置條件。昨天,《〈深圳經濟特區(qū)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議審議,擬將出生入戶與計生證明“脫鉤”,以尊重和保障公民權利。
新生兒入戶不查計生證明是改革趨勢
據介紹,《深圳經濟特區(qū)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自2013年實施以來,規(guī)范和促進了我市計劃生育事業(yè)的發(fā)展?!稐l例》在制定時根據我市超生較為嚴重的情況,以特區(qū)立法的形式將廣東省允許超生子女先入戶、后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的做法進行了變通,規(guī)定出生小孩入戶需查驗計劃生育證明。
但隨著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進一步確定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出生小孩入戶無需查驗計劃生育證明已成改革趨勢,《條例》有關出生入戶查驗計劃生育證明的規(guī)定已經不符合新時期計劃生育工作形勢的需要,有必要根據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進行相應修改。
3000名待入學兒童有望告別“黑戶”
今年6月5日,廣東省公安廳和廣東省衛(wèi)生計生委聯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公安機關憑出生小孩的《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或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結婚證及居民戶口簿辦理戶口登記,不得將持有計劃生育證明或結扎證明等作為辦理出生入戶的前置條件”。8月4日,廣東省公安廳將包括計生證明不作為辦理出生入戶前置條件在內的20項改革惠民舉措向社會發(fā)布。
根據市衛(wèi)生計生委統(tǒng)計,2016年待入學的小孩中,屬于我市戶籍人口超生而未辦理出生入戶登記的小孩約有3000名,亟待出生入戶登記。條例修正案通過后,這些孩子有望入戶。
超生仍需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
據介紹,出生入戶與計生證明“脫鉤”,旨在解決“入戶難”問題。但是違法生育仍然需要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
此外,有關部門辦理下列事項時應當核查申請人的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公安部門辦理已生育、已懷孕人員入戶手續(xù);公安部門辦理隨遷入戶手續(x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已生育、已懷孕人員的調動、錄(聘)用手續(xù);民政部門辦理深圳戶籍人員收養(yǎng)子女手續(xù);住房和建設部門銷售或者租賃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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