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補交15年社保,30天就能辦好?社保局:假的)
最近,網(wǎng)上流行一些短視頻,聲稱可以委托社會機構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30天內就能辦妥,早繳早退休!對此,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應:純屬假消息!請廣大市民不要輕信中介機構導致經(jīng)濟損失,"社保掛靠"屬于違法行為。
市人社局表示,一次性補繳社保有一個專業(yè)的社保術語——"一次性躉繳",躉繳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具體來說,對于深圳戶籍人員,必須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入深戶,且有一個月以上的深圳養(yǎng)老保險繳費到賬記錄,最后參保地在深圳,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2、1998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參加企業(yè)員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并且延期繼續(xù)按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3、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
需要注意是,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入深戶,在本市無達齡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到賬記錄,在異地有達齡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到賬記錄,但不符合異地辦理退休且不符合異地延/躉繳條件的參保人,將異地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轉入深圳后,可在本市申請按月延長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請一次性躉繳。
對于廣東戶籍人員,最后參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連續(xù)繳費滿5年以上,同時應符合上款三個條件之一,可以申請一次性躉繳。
對于港澳臺籍人員,最后參保地是深圳,可自愿選擇深圳市作為繼續(xù)繳費地申請延繳。2011年7月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參照省內有關規(guī)定一次性躉繳。
市人社局提醒,中介公司口中所謂的掛靠參保服務,實則是以虛構勞動關系為市民參保。掛靠社保除了要自己承擔全部社保費,還得再給中介公司繳納一筆所謂的"掛靠費",一旦中介公司卷款離開,就會造成財產(chǎn)損失。用人單位應依法依規(guī)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弄虛作假,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虛構勞動關系等手段,為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辦理參保手續(xù)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
深圳晚報記者許嬌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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