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因視障未能積分入戶 視障人士申請行政復議被駁回)
視障人士小楊認為深圳市擬引進市外人員體檢標準存在“殘障歧視”
羊城晚報記者沈婷婷
1月26日上午,視障人士小楊(化名)收到了廣東省人社廳的行政復議決定書,其行政復議申請被駁回。
此前,他向深圳市法制辦和人社局提交《規(guī)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建議信》,建議兩部門對深圳市人才引進的配套政策《深圳市擬引進市外人員體檢標準(試行)》(深衛(wèi)人發(fā)[2013]55號)中存在“殘障歧視”及上下文不一致等問題啟動合法性審查并對相關條文進行修改,后因不滿兩部門回避實質問題的答復而申請了行政復議。
因視障積分入戶被拒
深圳自2010年起實施通過人才引進的方式積分入戶的政策。小楊大學畢業(yè)之后被深圳市政府提出的“來了就是深圳人”的口號所吸引,然而到深圳工作多年、積分已經達到入戶標準的時候,卻被深圳的人才引進體檢標準傷透了心,無奈黯然離去——因為當時深圳的體檢標準是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其中規(guī)定視力低于0.8的就不合格。
去年11月,在深圳工作的視障朋友告訴他,2010年以后,深圳市政府又發(fā)布了《深圳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深府辦函〔2013〕37號),衛(wèi)計委和人社局還制定了《深圳市擬引進市外人員體檢標準(試行)》(深衛(wèi)人發(fā)[2013]55號),該體檢標準代替了舊的體檢標準,其中第15條為,“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標準對數(shù)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特殊工程有要求的,不合格。色盲,合格”。
小楊的朋友認為其所從事的職業(yè)應該不屬于“特殊工程”,按照字面理解,如果從事的不是“特殊工程”的職業(yè),視力就不是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慮因素了,但是在前往指定的醫(yī)院做完體檢之后,他們還是受到了打擊——體檢表上只有醫(yī)學指標,沒有“特殊工程”的欄目,醫(yī)生直接是從身體狀況來判定是否合格的,而且醫(yī)生只會將體檢合格的表格上傳到人社局的系統(tǒng),對于視力低于0.8的體檢表格是不會上傳到人社局的。
建議啟動合法性審查
后來,小楊和廣州的另外一名視障朋友阿沖一起收集材料,根據(jù)《廣東省行政機關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規(guī)定》和《深圳市行政機關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規(guī)定》向深圳市法制辦和體檢標準的兩個制定機關——深圳市人社局和深圳市衛(wèi)計委均郵寄了《規(guī)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建議信》。
在建議信中,他們提出體檢標準存在的問題,如體檢標準的制定過程沒有征求殘障人士的意見;體檢標準作為人才引進的配套政策,不應當設置對殘障人士的過于嚴格的限制條件等。
申請行政復議被駁回
在去年11月底,小楊和阿沖收到了深圳市法制辦和深圳市人社局的書面答復共三頁紙,但他們認為書面答復沒有正面回答上面的四個問題。
在法制辦的答復中稱“《體檢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已征求過市殘聯(lián)、醫(yī)學專家和相關用人單位的意見”,他們認為,僅征求市殘聯(lián)意見,卻沒有征求殘疾人的意見是不全面的。
無奈,小楊只能申請行政復議,希望上級行政機關能出面協(xié)調。但是當天得到的結果再次讓他心寒:雖然人社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復議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五)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的”。省人社廳仍然以深圳市人社廳作出的答復未對申請人的權利、義務產生實際影響為由駁回了其行政復議申請,這意味著小楊落戶深圳的夢想落空。
此前,深圳的盲人肖光庭也于2015年年底起訴了深圳市人社局和衛(wèi)計委,即該規(guī)范性文件的兩個制定機關,并要求法院附帶審查該文件的合法性,目前被區(qū)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已經向深圳市中院上訴。
編輯:林曉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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